深圳明年起禁APP「不全面授權就不讓用」 明確不能強制使用人臉識別

經濟脈搏

發布時間: 2021/07/06 17:17

最後更新: 2021/07/06 17:40

分享:

分享:

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周二(6日)公布數據條例,明確數據處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處理個人數據為由,拒絕向其提供相關核心功能或服務;處理人臉識別等生物識別數據時,應同時提供處理其他非生物識別數據的替代方案。相關措施明年1月1日起實施。

條例指出,處理個人數據應具有明確、合理的目的,並遵循最小必要和合理期限原則;數據處理者不得通過誤導、欺騙、脅迫或者其他違背自然人真實意願的方式獲取其同意;處理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個人數據的,按照處理敏感個人數據的有關規定執行,並應在處理前徵得其監護人的明示同意。

對於侵害其他市場主體、消費者合法權益的,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責令改正,沒收違法所得;拒不改正的,處5萬元(人民幣,下同)以上、50萬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上一年度營業額5%以下罰款,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。

【大灣區】深圳二手樓成交量3連跌 6月僅2575套 年減76%

內地16省平均工資出爐 深圳以近14萬年薪稱冠

內地旅行APP推98元「機票盲盒」 隨緣出遊引2000萬人瘋搶

責任編輯:李冰琪

緊貼中國國情最新發展,Bookmark hket.com中國頻道

立即讚好《香港經濟日報 hket.com》粉絲專頁

開啟hket App,閱讀全文
訂閱《香港經濟日報》電郵通訊
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,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
訂閱《香港經濟日報》電郵通訊
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,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